记者 | 徐诗琪
编辑 |
于2018年宣告破产的金立手机,最近又因一丑闻出现在大众眼前。
11月30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一刑事判决书,涉及一金立控股公司——深圳市致璞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“致璞科技”)。判决书显示,致璞科技及另外4位当事人被指控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。
判决书显示,致璞科技谋合北京佰策公司(另案处理),采用具有“拉活”功能的SDK控制用户手机的方式合作开展“拉活”业务,双方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签订“拉活”协议。
“拉活”是指拉活跃用户,利用木马,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执行对指定APP的拉活,俗称“刷数据”。
双方约定将北京佰策公司开发的“拉活木马”程序集成在金立手机的故事锁屏APP中。装有“拉活”功能SDK的手机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更新版本,接收“拉活”指令,并在符合配置条件的情况下执行对指定APP的拉活,从而达到广告拉活的效果,赚取拉活费用。
2018年12月到2019年10月,双方合计实施“拉活”(执行成功)28.84亿次,涉及金立牌手机至少2650万台,其中2019年4月以来,每月拉活覆盖设备数均在2000万台以上。
致璞科技预计在此期间通过“拉活”收入2785.28万元,案发前,致璞公司从北京佰策结算拉活费用合计840余万元。
此外,另一手机公司魅族也被牵涉其中。判决书显示,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等手机商也与北京佰策公司合作开展“拉活”业务。
对此,魅族官方微博@flyme于12月5日晚回应:魅族坚持合法经营,未参与相关非法事件。未来我们将继续深耕手机安全业务,保障手机信息安全。
判决书显示,辩护人提出,致璞科技是深圳金立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唯一还在运营的公司,致璞科技一直在还供应商的欠款,被告人朱颖作为致璞科技的技术负责人,对公司有举足轻重的作用,请求对被告人朱颖予以最大限度从宽处理。
最终,致璞科技因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,没收致璞科技违法所得的820余万元,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22万元。
该案相关负责人因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被判处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